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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11访问次数:59

会计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设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的安全防火工作,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成立防火组织,落实到人。

二、各房间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三、实验室的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实验室内一律不准吸烟。要经常检查室内电源设备,各种电气设备使用完毕一定要断开电源。下班后要断开室内总电源。机电设备运行中,禁止在各种旋转部位处站人。

五、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做实验和使用明火,如电炉、酒精灯等。

六、使用各种仪器设备都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电注意安全,不得违章用电。

七、实验室要根据实验室的性质及所使用设备的特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报警设备。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学会正确使用所配的安全器材。安全器材必须定期检查或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改。

八、实验室一旦发生事故,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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