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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守则

发布时间:2021-03-10访问次数:49

会计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守则


第一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第二条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和方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次实验,并接受实验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第三条 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材料。要爱护实验设备及实验器材,注意安全,不乱动电器开关,不私自带走实验物品,如丢失要按价赔偿。

第四条 在有计算机的实验室,为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所有人员必须穿戴鞋套方可进入机房。不准携带光盘,不准随意改动计算机设置,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操作。

第五条 使用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并保持现场,不得自行处置,待指导老师或实验室技术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六条 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置。

第七条 实验完毕后,经实验工作人员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后,经允许方可离开。

第八条 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臆造,对不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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