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
(设计)实施细则
为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深入挖掘学生的学术研究潜力,充分发挥学生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多出科研成果,学院建立本科生科研作品与毕业论文(设计)有效结合的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的条件
会计学院本科学生及辅修双专业学生向学院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论文
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3000字以上的论文,申请者要求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本科生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学院认可的专业期刊级别包括:
(1)CSSCI来源期刊;
(2)收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刊物;
(3)人大复印资料《财务与会计》《审计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
(4)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5)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报。
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学生承担的字数在2万字以上)。
3.参加A和B类学科竞赛并获得一定等级奖项的作品。(学科竞赛要和会计学科相关,或者在策划书里有会计学科的相关内容)
A类学科竞赛包括校级一等奖(主持人),省级三等奖(前三)、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所有获奖者。
B类学科竞赛为省级一等奖主持人。
有团队主持人的(获奖证书注明),前三名包括主持人和成员里排序前两名者;无团队主持人的(获奖证书未清晰注明),主持人为成员里排序第一名者,前三为成员里排序前三名者。
4.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科技成果、专利要和会计学科相关)
5.获得五级以上(含五级)的智库成果。(智库内容要和会计学科相关)
毕业论文替代由学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出具意见,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二、申请程序
1.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可以申请毕业论文替代。
2.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的学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本科生导师审核同意签字后,将表格一式两份交至学院本科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申请替代的科研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通过后,学院网站将统一发布通过毕业论文替代的学生名单。
4.审核通过者免于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审核不通过者仍需写作毕业论文(设计)。两种情况下学生都要按照正常的毕业生论文答辩程序进行答辩,通过答辩才能获得本科学士学位。
三、成绩与学分登记
学生用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其学分按教学计划中毕业论文的学分数进行登记,成绩按答辩委员会给定的综合评定成绩登记。
四、附则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起开始试行,由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