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现决定授予以下本科生毕业及学士学位。
如有异议,可联系会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11日
联系电话:0552-3177620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2年6月9日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现决定授予以下本科生毕业及学士学位。
如有异议,可联系会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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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