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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发布时间:2018-12-05访问次数:664

  125日上午,会计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院党委委员参加学习,院党委书记郭成主持学习会。

  会上,院长翟胜宝领学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他首先介绍《十项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分别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个方面,对《准则》进行了解读和概括,帮助大家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他指出,教育部此次出台的“教师十项准则”是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既有正面倡导、高线追求,也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他又把教师违反《十项准则》等规定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概括和解读。

  党委书记郭成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条例》共8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他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各党支部要结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把《条例》学习贯彻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在讨论环节中,与会同志纷纷表示, 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要深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纲领性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准则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立德树人理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十项准则中禁止性的规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守住教书育人底线和学术道德底线。要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指导,要全面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建设,以条例进一步规范支部各项工作,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撰稿:会计学院叶帆;审核:会计学院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