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会计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有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5-05-19访问次数:290

 

一、 答辩分组

答辩教师分组情况见附件一,2015届学生(包括辅修会计学院有关双专业学生)请在自己指导教师所在小组答辩。

 

二、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5月28日—6月4日,具体时间由每小组答辩教师自行协商确定。

答辩地点:请答辩教师确定时间后填写教室借用申请表(见附件二),其中:申请人填写答辩小组组长姓名,教室号及容量一栏不填,于5月22日(周五)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zhangmeinancy@163.com,学院统一向学校有关部门借教室。

最终答辩时间、地点确定后,将于5月27日公布在学院网站教学信息栏。

三、答辩记录

答辩记录见附件三,请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带到答辩现场,答辩时填写并交给自己的指导教师。

四、答辩成绩及报送

答辩成绩登记表见附件四,请每位答辩教师下载后登记自己指导学生的论文题目、论文成绩、实习成绩及导师职称等信息。(请注意该文件里有两个表格,分别用于登录本院学生成绩及辅修双专业学生成绩)

请于各位指导教师于6月5日(周五)前将成绩电子版发送至zhangmeinancy@163.com,纸质版打印并签名后于6月8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答辩前学生需提交给指导老师的材料

1.开题报告纸质版一份

2.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一份

3.毕业论文纸质版一式两份

4.毕业论文电子版

5.查重报告

六、答辩小组在答辩结束后交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的材料

1.答辩前学生提交给指导老师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及参加答辩学生的答辩记录(其中,毕业论文纸质版提交一份即可,另一份老师留存),每位学生的所有纸质材料请统一夹在学生本人的毕业设计中。

2. 参加答辩学生的实习成绩及答辩成绩纸质版

3.请答辩小组将本小组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指导教师意见”、“评阅教师意见”、“答辩小组意见”及“答辩委员会意见——总评成绩”栏填写完整。

关于2015届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zip

 

 

                                                                               会计学院 201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