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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会计学院2015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3访问次数:263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引导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积极营造热爱教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促进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举办2015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学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卢太平 胡晓辉

   副组长:程昔武 宋家荣 翟胜宝

   秘书:耿一兰 张玫

   具体负责教学竞赛决赛阶段的组织、协调、评审等工作。

二、竞赛项目及要求

  (一)参赛条件

学院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可以报名参加预赛。

  (二)竞赛要求

       1参赛内容:比赛内容应为参赛教师所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要求参赛教师准备好教案和课件。

       2、教学设计: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教案设计要求,认真进行教学设计,并于规定时间提交竞赛组委会。

  (三)竞赛形式

      1、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预赛,按照不少于学院规定的名额推荐参加学院决赛的选手。

      2、决赛: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举行,由评委现场打分,按现场评分的高低,决出一、二、三等奖。

三、竞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预赛

       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并于4月18日前完成所有的预赛工作。

      1、预赛组织:各系根据各自专业特点组织预赛,形式不限。

      2决赛名额分配:会计系 4人,审计系2人,财务管理系3人。名额分配为各系需推荐的最少人数,各系推荐参加决赛的人数不设上限。

 (二)第二阶段:决赛

   1、报送材料:

    (1)4月19日前各系报送决赛选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4月20日前各位参加决赛的教师将本人参赛教案、课件发送至张玫老师邮箱:zhangmeinancy@163.com。

   2、决赛时间:4月22日(周三)下午14:30—17:30。

   3、决赛形式:学院统一组织、现场讲授,每位参赛选手讲授时间为30分钟。

   4、成绩组成

    (1)专家评审:由竞赛领导组确定决赛评委成员,参照竞赛评分标准,现场评分,占总成绩的70%。

    (2)学生评价:将组织学生参照竞赛评分标准对参加决赛的选手进行现场评分,占总成绩的30%。

附件:会计学院教学竞赛决赛选手情况登记表

会计学院

2015412

 

 

 

 

 

 

 

 

 

 

 

 

 

附件:

会计学院教学竞赛决赛选手情况登记表

序号

所属系

姓名

讲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