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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考试管理有关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1-07访问次数:16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管理,规范考试中巡考、试卷管理、监考教师职责、课程成绩填报等各环节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巡考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考试期间,学院成立考风考纪督查组,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督查。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由学院主考的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考场数量及考试地点。各系根据本系开出的各门考试课程考场数量,安排每门课程的主考教师(主考教师人数按照一个主考教师负责15个考场配备),主考教师应在开考前到达考区,在考试过程中要在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和结束前半小时在考场内巡查,及时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与试卷相关的有关问题。

二、试卷管理和评阅

(一)试卷管理

考试课程试卷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集中领取,并在开考前和考试结束后负责收发试卷。

课程主考教师负责考试结束后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在该门课程阅卷结束并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将试卷报送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二)试卷评阅

在正式开始阅卷前,由课程主考教师负责再次核对试卷评分标准及答案,并进行试评。试评无误后,该门课程方可进行正式阅卷。正式阅卷时由主考教师对试卷评阅教师进行分工,流水作业。

试卷流水评阅结束后,参与该门课程阅卷工作的教师应统一进行试卷的拆分和装订,及时核对本人承担教学任务班级学生的试卷份数是否与考场签名表一致,如发现问题,经课程主考教师汇总后,统一报送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任课教师负责本人承担授课任务班级的试卷整理和装订,试卷装订时按照“课程成绩单试卷分析评分标准考场签名表”的顺序进行装订,试卷按照课程成绩单上的学号顺序进行排序。试卷装订后在试卷封面右上角贴上标签,注明“课程号课序号”。

三、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要加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具体见《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监考教师工作规范》。

四、课程成绩填报

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网上直接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时需严格根据网上选课学生名单进行,凡网上选课名单中没有记录的学生一律视为没有修读该门课程。所有课程成绩均按百分制填报。将考生签名表中未签到且成绩录入系统中未记录“申请缓考”的学生在录入成绩的过程中录为“缺考”。

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后,应利用系统提供的“打印成绩登记表”功能,打印成绩表。

考试课程,任课教师需将成绩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给课程主考教师,由主考教师收齐后报送给系主任。

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将成绩表一式两份直接报送给系主任。

各系主任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学期课程清单,将本系开课课程成绩单收齐并审核签字后,统一报送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此细则自201515日起执行。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