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会计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2访问次数:198

会计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学院党政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党政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丰富和完善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知识和结构,特制定会计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学人员

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扩大到科级党员干部、党支部书记。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担任。

二、中心组学习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的理论文献和著作;

3.国内外时事政治

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反腐败工作

三、学习形式

1.坚持集体学习制度

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天,全年不少于12天。具体学习时间根据当月工作安排提前通知,学习成员要按事先安排的学习内容,准备好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每次集中交流要围绕学习主题确定重点发言人,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畅谈学习体会,通过交流和研讨促进思想认识的统一。为确保学习时间,党委秘书要提前至少2天通知,中心组成员提前安排好工作,避免因工作耽误集中学习交流。做好学习记录。

2.坚持个人自学制度

院党委每学期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拟订自学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中心组成员要按计划和要求阅读完规定的文章篇目,作好学习笔记。

3.坚持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相结合

围绕学院党政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专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和职责,分配调研任务通过学习考察、深入科室和基层等途径进行调查,从理性的高度对调查获得的素材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每年至少举办1次专题汇报会和研讨会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论文或调研报告

四、学习要求

1实行签到制度,参学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有特殊事由须提前向召集人请假;

2.参学人员须有专门的记录本,并做好学习笔记;

3学习过程中,各参学人员要积极发言;

4学习结束后,参学人员应写简要的学习总结和心得体会;

5.对积极参加学习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学习不认真、不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