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法探讨

《会计学》课程教案

发布时间:2014-09-11访问次数:759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会计基本概念
一、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专门的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在我国,会计学界对会计本质的认识除“管理活动论”之外,还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是认为会计是管理经济的一个工具,即管理工具论。这种观点认为会计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本身不能管理,只能为管理服务。
另一种是认为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即信息系统论,这种观点认为会计是一种处理数据或提供信息的方法或技术,它突出了会计的性质和会计反映的职能。
二、会计的职能
会计的核算职能
会计的核算职能,亦称会计的反映职能。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从核算的时间过程看,它既包括事后的核算,也包括事前、事中的核算;从核算的内容看,它既包括记账、算账、报账,又包括预测、分析和考核。
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的监督职能是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控制。任何企业的经济活动都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进行的,为了使经济活动按照规定的要求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必须进行会计监督。
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如果会计管理没有可靠、充分、完整的会计核算资料,监督就失去了客观依据,监督就不可能顺利进行,甚至就不能进行。因此,核算是监督的基础;反之,如果没有科学严格的会计监督,核算的真正作用就难以发挥,核算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合理性就得不到保证,因此,监督又是核算的继续。
三、会计的特点
(一)会计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
(二)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四、会计的对象
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即通过价值形式表现的有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的经济活动。
五、会计的目标
会计的目标,有时也称为会计的目的,通常是指会计资料的使用者对会计的总体要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这也就是会计的目标所在。

第二节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与一般原则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亦称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核算工作赖以存在的条件所作的基本设定,是会计指导规范体系中的最高层次。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或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会计主体所设定的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会无限期地延续下去,也就是说,在可预见的将来,该主体不会进行停业清算。
(三)会计分期
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又需要把企业川流不息的经营活动过程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等的周期,以便定期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种人为设定的分期,就是会计期间。
企业通常是以一年作为划分会计期间的标准,在某些国家或某些行业中,也可以考虑经营周期,以长于或短于一年的时间作为会计期间。以一年为会计期间的称为会计年度。会计年度可以等同于日历年度,也可以某一日开始至次年同一日前为一会计年度。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的会计期间按日历年度划分为一个会计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会计年度还具体划分为季度、月份等更短的会计期间。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以货币为统一计量单位,来记录、核算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在我国,由于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在我国境内具有广泛的流通性。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取决于其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
3、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它包括: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会计信息的纵向可比);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两个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形式是指会计核算依据的法律形式。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
重要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重要性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确定。确定的标准通常有两个方面:质的方面,提供的会计信息对决策者的决策有影响;量的方面,某一交易或事项的数量占该类数量的较大的比例。
7、谨慎性
谨慎性是指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及时性
及时性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节 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方法是指用以核算和监督会计对象,实现会计目标的方式、方法。会计的方法体系也由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分析方法和会计检查方法构成。现代会计方法通常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分析方法、会计检查方法、会计预测方法、会计决策方法等多种方法。其中会计核算方法是最基本、最主要的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是对会计对象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反映和日常监督所运用的方法。由于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多样性、经营过程的连续性,决定了会计核算必须运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这些方法必须能够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会计对象。为此,会计方法之间必须具有相互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方法:
一、设置账户
二、复式记账
三、填制和审核凭证
四、登记账簿
五、成本计算
六、财产清查
七、编制会计报表
以上会计核算方法是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各种方法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运用程序是: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以后,首先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制度审核,并按照规定的手续和格式填制记账凭证;然后根据复式记账的原理。在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的账户中登记账簿;其次,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需要进行归集的费用,按照一定标准和对象进行归集,从而计算出成本;再次,要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账实相符;最后,在保证账实、账账、账证相符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章 会计确认与计量
第一节 会计确认
一、会计确认的涵义及标准
会计确认指会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按一定规范辨认和确定特定会计主体中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可以转化为特定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以及确定其所属的会计类别的过程。会计确认解决的是会计的定性问题,即为会计计量确定空间范围、时间的界限。会计确认是会计计量、会计记录、会计报告的共同基础。
会计确认主要包括对经济业务的初始确认和编制会计报表时的再确认。会计初始确认主要指对经济业务所属会计科目的确认;会计再确认主要指对会计报告中的报表项目、注释项目、分析说明项目的确认,是会计信息加工过程的最终确认。
会计确认必须以会计确认的标准为依据。会计确认的标准是指会计核算的特定规范要求。根据会计确认标准对会计确认产生的影响,会计确认标准可以分为基本确认与补充确认。
基本确认标准
1、可用货币计量
2、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特征
3、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的时间基础
补充确认标准
真实性
2、合法性
3、相关性
二、会计报表项目的确认
资产负债表的确认
资产的确认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对于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应当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项目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2、负债的确认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对于符合负债定义的项目,应当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所有者权益的确认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一个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是可以单独计量的,而业主产权则不可能单独地计量,它一般通过相应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间接进行。对于业主产权的确认和计量,有业主论、会计个体论、剩余产权论及企业论等多种理论。
(二)利润表的确认
1、收入的确认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可确认收入。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应分别下列情况确认。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对于这类劳务,企业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的估计。对于这类劳务,企业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的计量。
2、费用的确认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确认费用的标准有以下几种:
(1)按与收入的直接联系确认费用。
(2)按一定的分配方式确认费用。
(3)在支出发生时立即确认费用。
3、利润的确认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三、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的项目。
(一)会计科目的内容
会计科目的内容是指在制定会计制度时要规定会计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和登记方法。
(二)会计科目的级次
会计科目的级次要体现会计信息的不同详细程度。一般情况下,会计科目的级次可分为以下两类:1、总分类科目。2、明细分类科目。
四、主要会计要素的确认
流动资产的确认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能够在一个会计年度或者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可变换为现金或费用的各项资产。
流动资产可再分为货币资金类、应收款项类、存货类和其他类。
非流动资产的确认
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类、固定资产类和其他类。
流动负债的确认
按照偿付期限的长短,可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的还债期限一般短于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
长期负债的确认
长期负债是指偿付期限长于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的债务。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
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四个基本类别。
收入的确认
费用的确认
第二节 会计计量
一、会计计量模式
(一)会计计量模式和属性
会计计量模式指会计计量尺度与会计计量属性的结合方式。
会计计量属性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必须计量的会计要素的某一方面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即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方面。
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二)会计计量尺度
1、货币计量基准尺度的确定
现代会计要求将实物计量尺度、时间计量尺度换算为货币计量尺度,确定了货币计量作为基准尺度的地位。
2、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3、货币计量单位的确定
任何一种特定货币尺度仍具有两种不同的计量单位:名义货币单位和一般购买力单位。
名义货币单位,又称面值货币单位,它是以现实的货币单位作为会计的计量单位。它是各国主要流通货币的法定单位,也就是未经调整不同时期货币购买力的货币单位。
一般购买力单位,是对实际货币单位的一种调整或变化形式,它是按照一定时点的货币实际购买力换算后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的。货币购买力变动往往采用一般物价指数来衡量。
目前,财务报告实务基本上还是采用名义货币单位,一般购买力单位只有在持续恶性通货膨胀的条件下才可能成为会计实务工作的基本计量单位。
(三)会计计量模式
特定的计量属性和计量尺度的组合构成了特定的会计计量模式。
二、会计基本计量方法
(一)平均法
1、简单平均法:也称算术平均法,是以个体金额之和除以个体数得出平均额的一种计算方法。
2、加权平均法:是个体金额之和除以各个体数量(权重)之和得出平均额的一种计算方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本次收入数量加库存数量,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并以此对发出存货计价的一种做法。
4、平均法的扩展应用:用一定金额的费用或其他待分配项目在不同对象、不同期间的分配的会计计量方法。
(二)比率法
1、相关比率:用于计算部分与总体关系、投入与产出关系之外具有相关关系的指标的比率,反映有关经济活动间的相互联系。
2、效率比率:用于计量某项经济活动中所费与所得的比例,反映投入与产出的关系。
3、结构比率:用于计量某项经济指标的各个组成部分占总体的比重,反映部分与总体的关系,故又称为共同比。
三、会计要素计量
(一)资产的计量
资产计量不仅是反映企业增值的量度,也是收益计量的必经步骤,故其既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基础,也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资产计量可分为入账价值计量、持有价值计量、耗用价值计量等不同的方面。
(二)负债的计量
负债的计量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正确记录费用与损失,以便确定当期损益;二是在会计报表上合理地揭示企业所承担的债务,提供有助于利益相关者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财务风险的相关信息。
1、负债入账价值的计量
2、负债账面价值的计量
(三)所有者权益的计量
所有者权益,是某个主体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总额不能单独计量,它的计量从属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所有者权益一般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
(四)收益的计量
对于收益的计量有两大代表性流派:一是“资产负债观”;一是“收入费用观”。
资产负债观的特点表现在:收益的确定,是通过计量资产和负债,并比较其净增长而得。
收入费用观的特点表现在:通过确认收入和费用来确定收益。
目前我国所采用的收益计量,主要是与收入费用观思想相一致的。
第三章 会计记录
第一节 复式记账原理
一、会计基本等式
(一)会计基本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它明确反映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三个基本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是会计上的一个重要基础理论,同时它也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如果考虑到企业的经营成果,将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考虑进去,会计基本等式就可以扩充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二)经济业务类型及对会计恒等式的影响
经济业务的发生一定会使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基本会计要素发生变化(总额变化或内部结构变化)。企业的全部经济业务可以归纳为以下四大类别:资产增加,资产减少;资产增加,权益增加;资产减少,权益减少;权益增加,权益减少。由于权益又可分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因此上述四大类别的经济业务又可以细分为九种情况。无论发生何种经济业务都不会破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等式。
二、账户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账户与会计科目是两个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账户以会计科目作为它的名称,并具有一定的格式。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的基本依据,并以账户作为它的载体。在核算内容上,两者一致,账户是科目的具体运用。
账户的结构分为两个基本部分,划分为左右两分,以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登记减少额。在账户中究竟哪一方记录增加数,哪一方记录减少数,则取决于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各账户所要记录的经济内容(即账户的性质)。
在账户中记录的金额的关系可以用下列等式表示: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三、复式记账原理
(一)记账方法
记账方法是指在账簿中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的方法。会计上的记账方法经历了一个由单式记账法发展到复式记账法的过程。
单式记账法是指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情况及其结果,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单方面的记录和反映的一种方法。
复式记账法是在每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用相等的金额,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以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记账方法。其主要特点是: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账户中进行等额双重记录;根据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和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可以对一定时期所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进行试算平衡,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
复式记账法包括几种具体的记账方法,有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等。其中借贷记账法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我国现行有关制度规定企业和行政事业等单位一律采用借贷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运用复式记账原理来记录经济活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1.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就是“借”、“贷”。
2.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中,任何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两个基本部分。通常左边是借方,右边是贷方。增加数和减少数应分别记入哪一方,要根据各个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即它的性质决定。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结构如下:
借方 账户名称(会计科目) 贷方
1.资产、成本、费用增加数 1.资产、成本、费用减少数
2.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减少数 2.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增加数
1.资产类、成本类期末余额 2.负债、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
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账户对应关系和会计分录
对各项经济业务运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户中进行登记时,会在有关账户之间形成某种相互的对应关系,账户间的这种对应关系叫账户对应关系。存在着对应关系的账户叫对应账户。
为了保证账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性,登账前应先编制会计分录,然后据以登账。会计分录就是标明每项经济业务应记账户的名称、方向和金额的记录。
会计分录按每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引起资金运动变化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一种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引起资金运动变化涉及两个以上账户的一种会计分录。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分录是通过编制记账凭证来完成的。
第二节 会计循环
一、会计循环的基本步骤
会计循环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从业务发生编审凭证开始到编制会计报表为止,财务会计人员运用一定的方法所完成的一系列会计处理程序。
一个完整的会计循环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根据原始凭证分析经济业务,并按复式记账法编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有关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进行调整前的试算平衡;期末对应予调整事项,按权责发生制进行必要的调整,编制调整分录,并过入相应的总分类账或明细分类账;编制调整后试算表;结账;编制财务报表。
二、编制会计凭证与会计分录
会计凭证是用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按用途不同,会计凭证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执行或完成,作为记账原始依据的最初书面证明。
1.原始凭证的分类
(1)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2)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手续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3.原始凭证的填制规范
4.原始凭证的审核
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有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用以作为记账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
1.记账凭证的分类
(1)记账凭证按适用业务不同分类,可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又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为避免重复记账。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转划,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
(2)记账凭证按其编制的方法不同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3)记账凭证按是否经过汇总可分为非汇总记账凭证和汇总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的内容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内容的摘要;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经济业务的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有关人员的签章和入账标记等。
3.记账凭证填制要求
4.记账凭证的审核
企业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
(三)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到归档保管整个过程中,在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环节和传递手续。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会计凭证的保管,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存查等工作。
三、过账与记账程序
过账是指根据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中所确定的账户名称、借贷方向和入账金额,分别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日记账的过程。
(一)会计账簿
账簿是根据会计凭证,用来序时地、分类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簿籍。它是由具有专门格式,又以一定形式联系在一起的账页所组成的。
1.账簿的种类
账簿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序时账簿(日记账)、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三种。分类账簿又分为总分类账簿和明细分类账簿。
账簿按其外表形式不同,可分为订本式账簿、活页式账簿、卡片式账簿。
2.账簿的设置和登记
(1)日记账的设置和登记
日记账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的。日记账主要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是用来登记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的账簿。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来登记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的账簿。
日记账的格式一般采用“借”、“贷”、“余”三栏式。
(2)总分类账的设置与登记
总分类账只提供金额指标,大多采用“借”、“贷”、“余”三栏式的格式。
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按采用的记账程序(或称账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它可以根据记账凭证登记,也可以根据汇总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或多栏式日记账登记。
(3)明细账的设置和登记
明细账一般采用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多栏式等格式。
各种明细账视实际情况,可以根据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进行登记。
总账对所属明细账起着统驭控制作用,明细账对总账起着补充说明作用。在会计核算中要对其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平行登记,是指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在一个会计期间内既要在总账中进行登记,又要在其所属的明细账中进行登记,其登记的原始依据相同、方向一致、金额相等。其结果必然是总账的金额与其所属的明细账金额之和相等。
3.账簿登记和使用规则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账簿要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
4.错账的更正方法
(1)划线更正法。
(2)红字更正法。
(3)补充登记法。
5.对账和结账
对账简单说就是核对账目,是指为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而进行的核对工作。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其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账证核对:是指将各种账簿的记录同有关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2)账账核对:是指将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
(3)账实核对:是指账簿记录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的核对。
结账就是结算各种账簿记录。是指在把一定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都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将各种账簿的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结算清楚,并将其余额转入按规定应转入的账户或结转下期。
结账工作一般在月末、季末、年末进行。
(二)记账程序
记账程序又称会计核算形式、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或账务处理程序,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账簿体系为核心,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按照一定的记账程序和方法,相互结合的方式。
目前我国企业采用的记账程序主要有:记账凭证记账程序、科目汇总表(记账凭证汇总表)记账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记账程序和多栏式日记账记账程序等。各种记账程序的主要区别在于登记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
1.记账凭证记账程序
记账凭证记账程序的特点是直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它是最基本的记账程序,其它的记账程序都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这种记账程序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的企业和单位。
2.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
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的特点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然后根据科目汇总表定期登记总账。
科目汇总表,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是根据一定时期内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的会计科目定期汇总编制的一种汇总记账凭证。
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一般适用于业务量较大、记账凭证较多的单位。
3.汇总记账凭证记账程序和多式栏式日记账记账程序
汇总记账凭证记账程序的特点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汇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然后根据汇总记账凭证定期登记总分类账;多栏式日记账记账程序的特点是根据多栏式日记账各栏的合计数于月末登记总分类账,同时根据转账凭证或转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四、调整前试算平衡
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利用借贷规则的原理,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与完整性,这项工作称为试算平衡。试算平衡可以采用发生额试算平衡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余额平衡的方法。
发生额试算平衡是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推导出来的。用公式表示为:
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是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用公式表示为:
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五、权责发生制下的账项调整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会计确认的两种不同的时间基础。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是指以权利或责任是否发生为确认的标准。
账项调整就是指按照应予归属的标准,合理地反映相互连接的各会计期间应得的收入和应负担的费用,使各期的收入和费用能在相关的基础上进行配比,从而比较正确地计算出各期的盈亏。
账项调整主要包括应计收入的调整、应计费用的调整、预收收入的分配、预付费用的摊销等。
六、结账
结账是指会计期末结算出各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或结转下期,使各账户记录暂告一段落的过程。包括虚账户的结清和实账户的结转。
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与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四章 资产的核算(上)
第一节 流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资金按其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
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1、现金的管理制度
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1)现金使用范围
(2)库存现金限额
(3)现金收支规定
2、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库存现金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现金”总账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其借方反映企业现金的增加,贷方反映现金的减少,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余额。
(1)现金收入的核算
(2)现金支出的核算
3、现金的序时核算
4、现金的清查
对于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以及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于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后经有关管理权限部门批准,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并转销“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的概念及管理要求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其流动性,银行存款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银行存款账户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企业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企业只能在其账户内办理企业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
2、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其主要区别在于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而银行承兑汇票则由银行承兑。
(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6)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7)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8)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9)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付款人)的申请,向受益人(收款人)开出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3、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由负责总账的财会人员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企业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或送存现金时,借记该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划出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该科目。该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银行存款的结余数额。
(1)银行存款收入的核算
(2)银行存款支出的核算
4、银行存款的序时核算
5、银行存款的清查
以银行定期送来的“银行对账单”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在更正记账差错的前提下,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了解企业在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但不得依此表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金额调整。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存出投资款。
二、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概述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所形成的债权。
1、应收票据的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按是否计息则可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商业汇票。
2、应收票据的计价
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的面值入账。但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于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二)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回收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该科目借方反映应收票据的面值或面值和应计利息,贷方反映应收票据的到期收回、贴现、转让,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面值或面值和应计利息。
1、不带息应收票据
2、带息应收票据
三、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概述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应于收入实现时予以确认。
(二)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应向客户收取的价税款项及代垫的费用,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减少数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数,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科目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四、预付账款
(一)预付账款的概述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
为了反映和监督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科目,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和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采购货物时按发票金额冲销的预付款项和因预付货款多余而退回的款项,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企业应按供货单位的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预付账款的明细分类核算。
(二)预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回货物两个方面。
五、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概述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和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并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六、坏账
(一)坏账的概念及坏账损失的确认
1、坏账的概念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2、坏账损失的确认
一般来讲,企业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确实不能收回;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实不能收回;因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其实无法收回;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
(二)坏账损失的核算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即管理费用),并注销相应的应收账款的一种核算方法。
2、备抵法
备抵法又称计提坏账准备金法,它是按期合理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金额。
采用备抵法核算,首先要按期合理估计坏账损失。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
(1)余额百分比法
余额百分比法就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的一种方法。
(2)赊销百分比法
赊销百分比法(也称为坏账比率法),就是根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坏账与赊销净额的关系,估计一个平均的坏账百分比。
(3)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就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的方法。
七、存货
(一)存货的概述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
1、存货的内容(以制造业为例):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2、不同来源方式下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应当以其成本入账”。
存货按其在取得时的不同来源,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存货的实际成本。
(2)自制的存货,按自制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委托加工存货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盘盈的存货,按照相同或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3、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
(2)加权平均法
(3)个别计价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
(1)定期盘存制
定期盘存制又称实地盘存制。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在平时只登记存货的增加,而不登记存货的减少。会计期末,通过实物盘点来确定存货的数量,然后再根据存货的单位成本确定期末存货成本,最后倒挤出当期耗用或销货成本。
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耗用或销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期末存货
(2)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根据账面记录计算存货收发及期末结存数量的方法。具体作法:在永续盘存制下,企业应根据存货种类设置存货明细账,平时对各种存货的收发数量,要依据有关凭证,逐日逐笔登记各种存货明细账,以便在账面上随时可反映库存的数量和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耗用或销货=期末存货
(二)原材料
1、原材料的概述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实际成本法下的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是指从原材料的收发凭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实际成本计价。
(1)科目设置
1)“原材料”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实际成本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该科目一般应按原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2)“在途物资”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企业购入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已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已经付款或已经开出并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应按供应单位。
(2)材料收入的会计处理
1)外购材料。
2)自制材料或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
(3)材料发出的账务处理
(三)低值易耗品
1、低值易耗品的概述
低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不变。
2、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1)一次摊销法。这种方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全部摊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2)分次(期)摊销法。这种方法是指从领用低值易耗品开始起,根据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和预计使用期限,按受益原则,将其价值分次计入成本、费用中去。
(3)五五摊销法。这种方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成本的50%,在报废时再摊销50%(扣除残值)。
3、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收发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以及盘盈等原因增加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领用、摊销以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企业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企业,应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下分设“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科目,核算库存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设置“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科目,核算已出库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设置“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已摊销的成本。
(四)包装物
1、包装物的概述
包装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包装本企业产品(或商品、下同)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下列各项在会计上不作为包装物进行核算:各种包装材料;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计划上单独列作企业产品的自制包装物。
2、包装物的价值摊销
常用的计算摊销额的方法: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净值摊销法。
3、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包装物”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以及清查盘盈等原因增加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企业领用、摊销、对外销售,以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包装物实际成本。企业应按包装物的品种、类别等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包装物收入的账务处理。
(2)包装物发出的账务处理。
(五)委托加工物资
1、委托加工物资概述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将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成另一种性能和用途的物资。
(1)委托加工核算的内容
企业进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就是要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加工费用及相关税金的发生、加工完成以后的验收入库等内容。
(2)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构成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其实际成本应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材料负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最后还包括支付加工物资的往返运杂费。
2、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对委托加工物资进行总分类核算。该科目借方登记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加工费、运杂费、税金等,贷方登记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在加工中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企业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六)库存商品
1、库存商品的概述
工业企业的库存商品主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2、库存商品的会计处理
需要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已经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准备销售的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的实际成本。其借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各种产成品成本;贷方登记出库的各种产成品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的各种产成品成本。
企业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产成品明细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
(1)产成品完成验收入库
(2)产成品的发出

>(七)存货清查
1、存货清查核算的内容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际数量,并与账面资料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2、存货清查的会计处理
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借方登记批准前存货的盘亏、毁损数额及批准后存货盘盈的转销数额,贷方登记批准前存货盘盈的数额及批准后存货盘亏和毁损的转销数额,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存货盘盈或盘亏,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若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所以该科目期末无余额。
(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
(2)存货盘亏和毁损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 投资的核算
一、投资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将投资定义为:“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按照投资的目的、变现能力和投资回收期分类,可以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二、短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的概述
1、概念及条件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通常易于变现,且持有时间较短,不以控制被投资方为目的。作为短期投资应当符合两个条件:
(1)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
(2)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这一条件取决于管理当局的意图。
2、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的确定
取得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相关税费),但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二)短期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短期投资”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短期投资的取得成本,贷方登记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以及处置短期投资时结转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结存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短期投资”科目应分别按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股利”科目。该科目核算进行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对方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科目。该科目核算进行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2、短期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
(三)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除外。
三、长期债权投资
(一)长期债权投资的概述
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投资对象可以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两类。
(二)长期债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现金购入方式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如实际支付价款中的相关税费金额较小,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债券投资核算的科目设置
企业应设置“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科目,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溢价”、“折价”、“应计利息”、“债券费用”明细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四)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1、按面值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
2、溢(折)价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
(1)溢(折)价的含义
企业溢(折)价购入债券是指企业以高于(或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购进发行的债券。从理论上讲,债券溢(折)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债券票面利率与发行债券时的市场实际利率不同所引起的。
(2)债券溢(折)价的计算
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
=(债券初始投资成本-构成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的相关税费-构成债券初始投资成本的债券利息)-债券面值。
(3)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应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存续期间内摊销,其摊销应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并作为计提利息的调整。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方法有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两种。
四、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概述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长期股权投资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主要特点。
(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1、成本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成本法,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成本法的运用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1)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权益法的运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进行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后的初始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应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应分设“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差额”和“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1、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
股权投资差额= 初始投 -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 × 投资持股
资成本 所有者权益 比 例
新的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 ± 股权投资差额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会计处理
3、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因素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

第五章 资产核算(下)
第一节 固定资产核算
一、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
由于企业的经营内容、经营规模等各不相同,固定资产的标准也不可能绝对一致,各企业应根据制度中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则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二)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经济用途分类
按固定资产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
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
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分类
按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类
采用这一分类方法,可把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七大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指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6)土地。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取得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
历史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净值计价
固定资产净值亦称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不包括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
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账。由于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其入账价值的构成亦不相同。
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购入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还应包括安装成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投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6、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8、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0、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三)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
“固定资产”账户,该账户为资产类账户,核算固定资产的原价。借方登记增加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贷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累计折旧”账户,该账户为资产类账户,是“固定资产”账户的备抵调整账户,核算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计提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借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额。
1、购置的固定资产
(1)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2)企业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了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由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其实施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自营工程和发包工程两种。
(1)自营工程
企业自营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账户进行核算 。
“工程物资”账户核算用于在建工程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在建工程”账户,该账户为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建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借方登记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工程完工后转出的工程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并分别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其他支出”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出包工程
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采用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商,由建造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自制、自建固定资产工程,工程的具体支出在承包单位核算,而“在建工程”科目实际成为企业与承包单位的结算科目。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投资者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一方面反映本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要反映投资额的增加。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记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租入的固定资产
1、经营性租赁。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对租入的资产不需要也不应该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账,也无需计提折旧,只是按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对支付的租金按期计入成本、费用。
2、融资性租赁
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采用与自有应计提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企业应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单独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满,如取得该项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的明细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转入财务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和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三、固定资产折旧
(一)折旧概述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具体准则的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三)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1、固定资产的原价。
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3.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4.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
(1)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2)计算公式: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或=[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
(1)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2)计算公式: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平均年限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年折旧率
我国会计实务中,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以内,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为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合计。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预计的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年数总和100%
年数总和=预计的折旧年限(预计的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用途分配,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以及“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⑴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⑵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固定资产的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以上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五、固定资产处置与清查
(一)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那些不适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出售转让。对那些由于使用而不断磨损直至最终报废,或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发生提前报废,或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发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清理。投资、捐赠、抵债、调拨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也属于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因固定资产处置而减少的固定资产,一般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1、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2、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
3、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转出的固定资产。
4、非货币性交易换出的固定资产。
5、企业按照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6、企业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
(二) 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的报废有的属于正常报废,有的属于非正常报废。正常报废包括:使用磨损报废和由于技术进步而发生的提前报废;非正常报废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责任事故所致。
固定资产正常报废与非正常报废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
(三)固定资产的出售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企业应当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一般于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之前,应对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平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局部的轮流清查或抽查。
1、盘盈的固定资产
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固定资产,应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报送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
2、盘亏的固定资产
企业发生盘亏时,应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六、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价值减值。
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场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某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二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概述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如下特征:
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2、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

济利益。
3、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
4、能够给企业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大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5、通常是企业有偿取得的。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1、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发明创造所拥有的独占权和专有权。
2、商标权
商标权指企业专门在某种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图案、标记的权利。
3、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4、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著作依法享有的出版、发行等方面的专有权利。
5、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发明人垄断的、不公开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资料、技能、知识等。
7、商誉
商誉是指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
无形资产可以采用多种方法来分类:按能否辨认划分,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按其来源划分,分为外来的无形资产和自创的无形资产。按其有无限期划分,可分为有限期无形资产和无限期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入账。但由于无形资产取得的途径不同,其计价方法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4、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5、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此外,由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够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所以,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应包括自满足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下以及以上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四)无形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股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按接受捐赠无形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4、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照自满足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下以及相关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以及企业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无形资产。
(五)无形资产的摊销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入账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已经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还应扣除已经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除以下任一情况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
⑴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果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⑵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以上规定处理。
(六)无形资产的转让
1.无形资产出售
企业对外出售无形资产,应按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2.无形资产出租
无形资产出租是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七)无形资产的期末计价
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
1、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年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2、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该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3、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二、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外的各项资产,主要是长期性质的待摊费用和其他长期资产。
(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二)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一般包括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银行冻结存款以及临时设施和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第六章 负债的核算
第一节 流动负债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资产或劳务的取得,或者费用或损失的发生。
负债按其流动性(偿还期限长短)的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大类。
流动负债是指将于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流动负债可根据未来应付金额是否肯定分为三类:一是应付金额肯定的流动负债。二是应付金额视经营情况而定的流动负债。三是应付金额需予估计的流动负债。
一、短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的内容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借入及偿还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本科目应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二)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二、应付票据
(一)应付票据的内容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开出、承兑汇票的面值及带息票据的预提利息,借方登记支付票据的金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票据的面值和应计未付的利息。
商业票据按照是否带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
(二)应付票据的会计处理
1、不带息应付票据
2、带息应付票据
三、应付和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的核算
1、应付账款的内容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应支付给货物提供者或劳务提供者的款项。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
企业为了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及其偿还情况,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发生的应付账款;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的款项,或已冲销的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应付账款。“应付账款”科目一般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
2、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二)预收账款的核算
1、预收账款的内容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方或劳务购买方预先收取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这一负债通常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货物或劳务偿付。
企业应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预收账款的数额和购货单位补付账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向购货方发货后冲销的预收账款数额和退回购货方多付账款的数额;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预收货款但尚未向购货方发货的数额。
2、预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四、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
(一)应付工资的核算
1、工资的构成
应付工资是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
2、应付工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应付工资”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工资费用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工资的数额。该科目期末一般无余额。如有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付未付的工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预付的工资。
(1)结算应付工资
(2)工资分配
(二)应付福利费的核算
1、应付福利费的内容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它是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现为14%)提取的。不同之处在于按医务、福利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福利费的提取额,借方登记福利费的支付额,期末贷方余额表示福利费的结余数,期末借方余额表示福利费的超支数。
2、应付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五、应交税金
(一)应交税金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印花税、所得税等。除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税金外,其他税金均需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为了核算应交税金的形成及其交纳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科目,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金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金。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交纳的税金;余额在借方,表示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税金的税种设置明细科目。
(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指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1)会计科目的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2)国内采购物资
(3)接受应税劳务
(4)进项税额转出
(5)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6)视同销售行为
(7)交纳增值税
(8)结转应交未交或多交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需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增值税,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
(三)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消费税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消费税。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消费税。
1、销售应税消费品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4、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1、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营业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
2、应交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核算应交营业税及其交纳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营业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营业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营业税。
(五)其他应交税金的核算
其他应交税金是指除上述应交税金以外的应交税金,包括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资源税、应交所得税等。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交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不同从1%--7%不等。公式为: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适用税率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土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额是指转让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土地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3、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核算资源税的发生和交纳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资源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资源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资源税。
六、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核算应付股利的分配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七、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交款”科目,贷方登记其他应交的各种款项,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八、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以外的其他应付、暂收款项,如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的其他款项。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第二节 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一、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各种款项。
(一)长期借款核算的内容
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本科目的贷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本息的减少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本息。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1、取得长期借款
2、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3、归还长期借款
二、应付债券
(一)应付债券核算的内容
债券是企业为筹集长期使用资金而发行的一种书面凭证。企业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债券构成了企业的一项长期负债。
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借方登记偿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归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在“应付债券”科目下应设置“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应计利息”四个明细科目,并按债券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付债券的发行价格
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的高低一股取决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发行当时的市场利率以及债券期限的长短等因素。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方式。
(三)债券发行的核算
(四)债券应计利息与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摊销的核算
1、应计利息与债券溢价摊销
企业溢价发行债券所取得的溢价应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分期摊销。摊销的方法有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
2、应计利息与债券折价摊销
企业折价发行债券所取得的折价应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分期摊销。摊销的方法与溢价摊销的方法相同。
(五)债券还本付息的核算
第三节 其他长期负债
一、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尚未偿还价款或尚未支付租赁费前,形成的一项长期负债。
长期应付款主要包括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价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一)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
补偿贸易是指企业从国外引进设备,再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归还设备价款。
(二)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
二、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指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第七章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一节 投入资本的核算
一、所有者权益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的余额。”
二、所有者权益构成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一般而言,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是由所有者直接投入的;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则是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实现的利润留存在企业所形成的,因此,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被称为留存收益。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中,将所有者权益分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四部分,分别设置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上,单列项目予以反映。
三、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的核算
(一)实收资本概念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二)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
1、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时,应以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对于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
2、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时,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实收资本入账,在办理完产权转移手续后,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对于投资各方确认的资产价值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
3、企业接受外币资本投资的会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在接受外币资本投资时,一方面应将实际收到的外币款项等资产作为资产入账,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另一方面,应将接受外币资产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但在具体折算时,则应区别情况,按照投资合同中是否约定汇率而定:
(1)如果投资合同中约定汇率的。
(2)如果投资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的核算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

 

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它与其他企业相比,其显著特点在于将企业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并按普通股和优先股及股东单位或姓名设置明细账。
股票的发行价格受当时资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发行价格有的等于面值,称为面值发行;有的高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在我国,股票没有折价发行。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收到现金及其他资金总额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及“其他资产”科目,按面值贷记“股本”科目,其超过面值的溢价部分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若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则对委托发行中支付的手续费、佣金、股票印制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费用。
(一)按面值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
(二)溢价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
五、资本公积
(一)资本公积概述
1、资本公积的性质
资本公积是投资者或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或者资产。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应属于投入资本范畴,因此,它与留存收益有根本区别。
2、资本公积的来源
(1)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在股份有限公司称之为股本溢价。
(2)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3)接受损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损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4)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其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5)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因接受外币投资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算差额。
(7)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其中包括债权人豁免的债务。
3、资本公积的用途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但是,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而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
(二)资本公积的核算
1、资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对于一般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股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的,在收到现金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溢价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3、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接受捐赠现金资产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
(2)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非现金资产时,企业应按照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有关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待转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期末再借“待转资产价值——待转非货币性资产价值”,货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和“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第二节 留存收益的核算
一、留存收益的构成及其用途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留存收益来源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净利润。它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区别在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资本投入,而留存收益则来源于企业的资本增值。留存收益主要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一)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按其提取方法可分为三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三是法定公益金。
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有以下三项。
1、弥补亏损
2、转增资本(或股本)
3、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
(二)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未作分配的净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这部分净利润没有分给企业投资者;二是这部分净利润未指定用途。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去向大体有两类:一是以股利或利润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二是留在企业。
二、留存收益的会计处理
(一)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1、盈余公积提取的会计处理
2、盈余公积减少的会计处理
(1)用盈余公积补亏
(2)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用盈余公积分派股利
(4)公益金的使用
(二)未分配利润的会计处理
年度终了,企业将全部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盈利,应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亏损,作相反分录。同时,将利润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历年积累的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
(三)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应当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以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需用税后利润弥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所不同的只是两者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不同而已。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第八章 收入的核算
第一节 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收入的分类
(一)按收入的性质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主要是指取得货币资产方式的商品销售。
2、提供劳务收入,主要有提供旅游、运输、饮食、广告、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等所获取的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收入,是指企业将资产让渡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
(二)按收入的主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第二节 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企业销售商品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确认收入实现:
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与账务处理
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应根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无合同或协议的,应按购销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
企业应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收入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收入,借方登记发生的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期末,按其净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该科目期末一般无余额。
若销售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则应设“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属于过渡性账户,借方登记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贷方登记已确认收入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已售商品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记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下。
(一)一般商品销售
(二)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
商业折扣不计入收入,即收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入账。
(三)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
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期限”表示。
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有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总额法。
(四)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发生当期的收入。发生销售折让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
(五)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若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若销售退回发生确认收入后,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一般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
但如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除应在退回当月作相关的账务处理外,还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冲减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和税金;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还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三、特殊销售商品业务
(一)代销
1、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
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2、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这种代销方式与视同买断方式相比,主要特点是,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
(二)分期收款销售
分期收款销售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
分期收款销售的特点是销售商品的价值较大;收款期较长;收取货款的风险较大。因此,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企业,应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
(三)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卖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购;二是卖方有回购选择权;三是买方有要求卖方回购的选择权。售后回购是否确认收入,应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及是否放弃对商品的控制而定。
(四)房地产销售
房地产销售就是房地产经营商自行开发房地产,并在市场上进行的销售。
房地产销售与工业企业销售商品类似,应按本准则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进行确认。
在房地产销售中,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买方,通常表明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也已转移,企业应确认销售收入。但也有可能出现法定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的情况,企业应分析交易的实质,确定是作销售处理,还是作为筹资、租赁或利润分成处理,如作销售处理,卖方在继续涉入的期间内不应确认收入。
企业确认收入时,还应考虑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估计价款不能收回的,不确认收入;已经收回部分价款的,只将收回的部分确认为收入。
(五)出口销售
企业出口商品,通常的成交方式有以下几种:离岸价(FOB),即商品的价格中包括售价加上商品被搬运到车船(包括船、火车、汽车等)或其他运载工具上的所有费用;工厂交货价格(DAF),即买方直接从卖方工厂提货,商品的价格只包括售价,不包括运费;到岸价(CIF),即商品的价格中包括售价加上商品被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装卸、保险及运输等费用;成本加运费价格(C&F),即商品的价格中包括售价加上商品被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在不同的成交方式下,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间不同,确认收入的时点也不一致。另外,不同的成交方式,表示售价包含的内容不同,所确认的收入金额也不相同。
第三节 劳务收入
一、劳务收入概述
提供一项劳务取得的总收入,一般按照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如有现金折扣的,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由于提供劳务的种类很多,提供劳务的内容不同,完成劳务的时间也不等,企业应根据劳务完成时间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
二、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三、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
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一)资产负债表日能对劳务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1、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二)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完工百分比法是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交易的结果做出可靠估计
企业应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应按能得到补偿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五、特殊劳务交易的处理
(一)安装费收入:如果安装费是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安装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安装费是商品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则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二)广告费收入:宣传媒介的佣金收入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予以确认。广告的制作佣金收入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项目的完成程度确认。
(三)入场费收入:因艺术表演、招待宴会以及其他特殊活动而产生的收入,应在这些活动发生时予以确认。如果是一笔预收几项活动的费用,则这笔预收款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
(四)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这方面的收入确认应以所提供服务的性质为依据。如果所收费用只允许取得会籍,而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则在款项收回不存在任何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如果所收费用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所负担的价格购买商品或劳务,则该项收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五)特许权费收入:特许权费收入包括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及专门技术等方面的收入。其中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部分,应在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为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部分,在提供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六)订制软件收入:订制软件主要是指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不包括开发通用软件。订制软件收入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
(七)定期收费:有的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长期为客户提供某一种或几种重复的劳务,客户按期支付劳务费。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八)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如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的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第四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种类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种类包括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而收取的利息收入。分为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和现金股利收入。
二、利息、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原则
(一)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会计处理
使用费收入在确认时,应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第九章 成本、费用的核算
第一节 成本、费用概述
一、生产费用与产品成本
(一)费用的含义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二)费用的特征
1、费用最终会导致企业资源的减少
2、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三)费用的确认原则
企业所发生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均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支付,亦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入账。
(四)费用和成本的关系
费用和成本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生产一定种类、一定数量的产品所支出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就是这些产品的成本,也称为制造成本。但是,两者也有区别。生产费用是指某一时期内为进行生产而发生的费用,它与一定时期相联系,而与生产哪一种产品无关。产品成本是指为生产某一产品而消耗的费用,它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相联系,而不论发生在哪一时期。成本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二、费用的分类
(一)费用按其经济内容的分类
1、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和外购动力。指企业为生产而好用的一切从外部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低值易耗品、各种燃料、动力等劳动对象方面的费用。
2、工资费用和职工福利费用。指企业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以及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活劳动方面的费用。
3、折旧费用和修理费用。指企业拥有和控制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所提取的折旧和为维持固定资产使用效能发生的修理等劳动资料方面的费用。
4、其他。主要包括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和不属于上述各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等。
(二)费用按经济用途的分类
费用按照其经济用途,可以将计入生产费用的费用分为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大类。将期间费用按其经济用途进一步分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1、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费用。
工业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一般可以设置以下四个常用成本项目:
(1)原材料。
(2)燃料与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
(4)制造费用。
2、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第二节 成本的核算
一、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产品成本核算程序,是指从生产费用的发生开始,直到计算出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顺序和步骤。
基本步骤是: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将应计入本期产品成本的各种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各种产品成本;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采用一定的方法将计入同一成本计算对象里的生产费用在其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成本。
二、成本、费用核算的科目设置
1、“生产成本”科目,属于成本类科目,它是用来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该科目应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
2、“制造费用”科目,属于成本类科目,它是用来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 发生,应该计入产品成本,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生产费用。该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记入本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月终,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时,记入本科目及其所属明细账的借方。本科目一般月末无余额。
3、“待摊费用”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它是用以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企业发生的待摊费用计入本科目的借方,分期摊销的费用计入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已经支出尚待摊销的费用结存额。
4、“预提费用”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它是用来核算企业已经预提但实际尚未支付的费用。该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企业预提各种费用时,计入本科目的贷方;实际支付各项预提费用时计入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经预提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如果实际支付预提费数额大于已预提数,则本科目也会出现借方余额,此时可视同待摊费用处理。
三、产品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一)要素费用
1、生产车间要素费用核算概述
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最终都要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即记入各种产品成本明细账。在生产车间发生材料、动力、工资等各种要素费用时,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专门设有成本项目的费用,应单独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如果是某种产品直接耗用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这种产品成本明细账的相关成本项目;如果是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费用,则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这几种产品成本明细账的相关成本项目。
间接费用分配率=应分配的间接费用/各分配对象分配标准之和
某一分配对象应分配间接费用=该分配对象的分配标准数×间接费用分配率
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没有专门设立成本项目的费用,以及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应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及其明细账;月末,再将归集的全部制造费用转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
2、外购材料费用的核算
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费用,应专门设置“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原材料费用,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所属各产品成本明细账“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原材料费用分配,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
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原材料以及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各种原材料费用,一般应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其明细账(基本生产车间或辅助生产车间)的相关费用项目。
企业应根据发出原材料的费用总额,贷记“原材料”科目。
3、工资及职工福利费的核算
(1)工资费用的核算
直接进行产品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应单独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借方(在明细账中记入“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直接进行辅助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2)职工福利费的核算
计入产品成本的职工福利费,应按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用途进行分配。按照产品的生产工人工资和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设有“直接人工”项目,应该单独地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借方(在明细账中记入“直接人工”项目);按照辅助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和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和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为简化核算辅助生产车间也可不设“制造费用明细账”,发生的制造费用直接记入辅助生产明细账);同时,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不计入产品成本的职工福利费,应分别借记“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及所属明细账;同时,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4、折旧费用的核算
折旧费用的核算包括折旧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折旧费用一般应按使用部门计提,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及其明细账“折旧费”项目;同时,贷记“累计折旧”。
5、其他费用的核算
企业要素费用中的其他费用,是指除了前面所述各项要素费用以外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发生的车间进行分配。其中,应由以后月份生产费用负担的支出,应记入“待摊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以前已经预提记入生产费用的支出,应记入“预提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同时,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企业的各种要素费用通过以上分配后,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就按照费用的用途分别记入了“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的借方。
(二)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1、待摊费用的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应由本月和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最长为一年;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应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受益期限虽然超过一个月,如果费用数额不大,也可以不作为待摊费用处理,直接计入支付月份的生产费用。支出待摊费用时,应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2、预提费用的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的预提费用,是指预先分月计入各月生产费用,以后才实际支付的费用,是应付未付的费用。
预提费用的预提和支付,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生产车间预提费用时,应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相应的项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预提费用时,应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辅助生产费用
1、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
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的。该科目一般应按车间以及产品和劳务设立明细账。
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中,直接用于辅助生产,并专设成本项目的费用,应单独地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费用,以及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费用,一般有两种归集方式。一是,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的明细账的借方。二是,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
2、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按计划成本分配法、代数分配法和顺序分配法。
(1)直接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不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而是将各辅助生产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
(2)交互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应先根据各辅助生产内部相互供应的数量和交互前的费用分配率(单位成本),进行一次交互分配;然后再将各辅助生产车间交互分配后的实际费用(即交互分配前的费用加上交互分配转入的费用,减去交互分配转出的费用)按对外提供劳务的数量,在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之间进行分配。
(3)按计划成本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应先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劳务的数量和计划单位成本分配为各受益单位(包括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在内)提供的劳务费用;再计算辅助生产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辅助生产内部交互分配转入的费用在内)与按计划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的差额,即辅助生产的成本差异。为简化分配工作,辅助生产的成本差异全部调整计入管理费用,不再分配给各受益单位。
(4)代数分配法
采用这种分配方法,应先根据解联立方程的原理,计算辅助生产劳务或产品的单位成本,然后根据各受益单位(包括辅助生产内部和外部各单位)耗用的数量和单位成本分配辅助生产费用。
(5)顺序分配法(又称梯形分配法)
采用这一分配方法,各种辅助生产之间的费用分配应按照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少的顺序排列,受益少的排列在前,先将费用分配出去,受益多的排列在后,后将费用分配出去。(这种方法分配以后,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的下方呈梯形状态,因此也称梯形分配法。)
通过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应记入本月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都已分别归集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两个账户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其中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总账科目借方的费用,已在各产品成本明细账的本月发生额中按有关的成本项目反映。
(四)制造费用
1、制造费用的归集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计入产品成本但不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费用。
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应该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该科目应该根据有关的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前述各种费用分配表登记;此外,还应按不同的车间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费用项目设立专栏,分别反映各车间各项制造费用大发生情况和分配转出情况。
2、制造费用的分配
(1)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
这是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实际工时的比例分配费用的方法。
(2)生产工资比例分配法
这是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工资实际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3)机器工时比例分配法
这是按照生产各种产品所用机器运转时间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车间。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具备各种产品所用机器工时的原始记录。
(4)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这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适用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此外,企业还可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应提取的福利费之和)及产品产量等来分配制造费用。企业具体选用哪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采用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虽然有月末在产品,但不计算其成本。也就是说,每月发生的费用之和即为每月完工产品产品成本。
2、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各月末在产品的成本固定不变。某种产品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就是本月完工产品的成本。但在年末,应该根据实际盘点的在产品数量,具体计算在产品成本,据以计算12月份产品成本。
3、在产品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月末在产品只计算其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工资和福利费等加工费用,也就是说,产品的加工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成本负担。
4、在产品按完工产品计算法
采用这种方法时,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分配费用。
5、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该种产品的全部费用(如果有月初在产品,包括月初在产品成本在内)减去按定额成本计算的月末在产品成本,余额作为完工产品成本;每月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节约差异或超支差异全部计入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6、约当产量比例法
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应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即约当产量,然后按照完工产品产量于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7、定额比例法
采用定额比例法,产品的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按照两者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费用的比例分配。其中直接材料费用,按直接材料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费用比分配。直接人工等加工费用,可以按各该定额费用的比例分配,也可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
(六)完工产品成本的结转
企业完工产品经产成品仓库验收入库以后,其成本应从“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贷方转出,转入“库存商品”科目的借方。
四、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一)品种法
品种法亦称简单法,是指以产品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单步骤、大量大批生产的企业;成本管理上不要求按生产步骤计算产品成本的多步骤、大量大批生产的企业也可采用。
(二)分批法
分批法是指以产品的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批法亦称定单法,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
(三)分步法
分步法是指按照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步骤(分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各步骤半成品和最后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适用于连续加工式生产的企业或车间。
第三节 费用的核算
这里的费用又称经营管理费用或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工业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一、管理费用的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按照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管理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管理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二、财务费用的核算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并按照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应将“财务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财务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三、营业费用的核算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经常费用。
企业发生的营业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并按照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营业费用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第十章 收益计量与利润分配
第一节 收益计量
一、收益计量的目的
收益计量的首要目的,是满足企业所有者的需要。
收益计量的再一个重要目的,是满足债权人的需要。
收益计量也是衡量企业的有效经营程度,判断管理效率高低的重要手段。
此外,收益计量对于政府有关机构和企业的职工也是必要的。
收益计量,准确地说是期间收入与期间支出配比的期间损益的计算,是设定会计分期假设的根本目的,也是设定持续经营假设的必然要求。
二、收益计量的基本观念
收益的计量,是指对收益运用货币进行量化反映的过程,它主要解决按多少金额对收益予以记录的问题。
(一)“资产-负债”观
“资产-负债”观就是直接用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之度量来确定收益的方法。也称之为资产负债表法或计价法。
资产负债观下的损益计量基本公式为:
当期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本期追加投资-所有者本期提款)
或:当期净利润=(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初资产-期初负债)-(所有者本期追加投资-所有者本期提款)
(二)“收入-费用”观。
收益被人们看作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配比的结果,即人们将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得出收益,故又称为“配比法”。
因收入、费用涵盖的范围与期间的不同,“收入-费用”观下又可以分为当期营业基础和损益满计基础。
当期营业基础,即强调收入和费用均由当期“交易”而产生,因“情况”或“事项”而产生的持有利得和各种意外损失,均不包括在当期利润之中的一种收益计量基础。
损益满计基础,即将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均计入利润表中,从而计出净额的一种收益计量基础。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收入-费用”观下的损益满计基础。
收入费用观下损益满计的基本公式为:
当期净利润=(收入+利得)-(费用+损失)
三、收益计量前的准备工作
我国的收益计量采用的是收入费用观,因此计量收益之前要根据配比原则进行各种摊提折旧的会计处理。除此之外,还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一)计量年度收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二)对账、结账与调账
四、收益计量的具体方法
(一)表结法
表结法是指会计期末不实际结转各收支账户,而将各相关账户余额填入“利润表”中,利用表内项目间的固定计算关系,计出当期会计收益额的一种方法。
我国目前采用的多步式利润表收益计量分四步进行,其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主营业务利润
第二步:计算营业利润
第三步:计算利润总额
第四步:计算净利润
表结法一般用于会计年度内各月份的收益计量。
(二)账结法
账结法要使用“本年利润”科目进行相关转账处理。
“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账结法一般用于会计年度末的收益计量。
五、所得税与本年利润结转
依照上述会计分录结转出的会计利润,称为利润总额或税前利润。
财务会计原则和税收法规的区别在于确认收益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减性不同。因此按照财务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利润须按照税法规定调整为应纳税所得。
税前利润在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后,企业应据之计算应交所得税。
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照一定方法计算,计入损益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第二节 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会计科目设置
(一)“应付股利”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该科目核算。
企业应当根据通过的股利或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该科目。在实际支付时,借记该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利润分配”科目
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
该科目年末余额,反映企业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二、利润分配的程序方法
(一)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方法
1、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净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
2、本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可供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4、根据企业章程规定计出本年应付优先股股利
5、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6、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计出应付普通股股利;
7、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计出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以上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方法,仅仅适用于年初有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且本年度有净利润的情况。
(二)涉及亏损情况的利润分配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1、亏损年度利润分配
2、须抵补亏损的盈利年度利润分配
3、连续亏损年度利润分配
三、提取盈余公积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这种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就是法定盈余公积。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没有提取比例限制。
四、股利分配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未分配利润核算
利润分配的基本思路是: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有两个去向,一是分出去,形成应付股利;二是留下来,形成留存收益。留存收益又分为两部分,指定用途部分称为盈余公积,未指定用途部分称为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也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
在会计核算上,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利润分配”科目之下“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的。于年度终了时,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然后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该明细账户的余额即是企业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额。        
六、弥补亏损核算
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年末结转时,应当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当年新增加的未弥补亏损的数额。
当年新增加的未弥补亏损的数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原有余额相加或相抵后,仍为借方余额的,就是累计未弥补亏损。以后有关亏损弥补的事项,一律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以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一、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与附表)、报表附注等。
二、会计报表的分类、构成及编制要求
(一)会计报表的分类
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划分,可以分为动态会计报表和静态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编制的时间划分,可以分为中期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和年度报表;会计报表编制的单位划分,可以分为单位会计报表和汇总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服务对象划分,可以分为内部会计报表和外部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反映的范围划分,可以分为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的构成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主要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分部报告(业务分部)、分部报告(地区分部)。
(三)会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1、内容完整。
2、数字真实。
3、计算准确。
4、编报及时。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概述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通常包括表首、主表和附注。
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主要有账户平衡式和报告式两种。在我国规定以账户平衡式反映。即左方为资产;右方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并根据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原理,左方资产总计等于右方权益总计。
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由于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财务状况静态的会计报表,所以在期末编制前,首先应编制科目余额试算平衡表,然后依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科目的总账余额和明细账余额的相关记录,按照制度的要求,填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年初数和期末数。
(一)年初数的填列
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栏各项目数的填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二)期末数的填列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各项目主要是根据有关科目记录编制的,其数据的来源可以通过以下不同的方式取得并填列。具体各项目填列方法归类如下:
1、根据期末各该科目总账余额直接填列至“资产负债表”。
2、根据若干总账期末余额之和,填列至“资产负债表”。
3、根据若干总账期末余额之差(或备抵)、或根据若干总账及明细账的期末余额计算分析填列至“资产负债表”。
4、可能会以“—”号填列至“资产负债表”项目。
5、根据总账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应摊销(或应到期)的金额后填列的项目。
6、其他类型填列的项目。
三、资产负债表编制实例
四、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一)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三)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第三节 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
一、利润表概述
利润表又称收益表或损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
利润表既是企业经营业绩的综合体现,又是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依据。
利润表是通过一定的表格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目前比较普遍的利润表有单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两种。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利润表应采用多步报告式。
我国利润表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及组成的各项因素:
(一)主营业务利润。该步是以日常主要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为起点,通过相关的成本、税金、费用的配比计算而得出主营业务利润;
(二)营业利润。该步是以主营业务利润为起点,加减除了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支出配比而形成的其他业务利润以及期间相关的期间费用而得出营业利润;
(三)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该步是以营业利润为起点,加减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而得出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
(四)净利润(或净亏损)。该步是以上步的计算结果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而得,即税后净利润(或净亏损)。
二、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表的表首列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期和金额单位。主表部分按照多步式内容纵向排列,横向分为项目、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三个栏次。利润表中的各个项目的填列,应根据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利润表编制实例
四、利润分配表
(一)利润分配表概述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对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情况及年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或亏损弥补情况的会计报表,它是利润表的附表,说明利润表上反映的净利润的分配去向。
(二)利润分配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分配表基本上是按照“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各明细科目的发生额编制。
(三)利润分配表编制实例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它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信息;表明企业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可以对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作为较为可靠的判断;并在了解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基础上,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趋势及发展情况。
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这里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具体包括:
(一)库存现金。
(二)银行存款。
(三)其他货币资金。
(四)现金等价物。
三、现金流量的分类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产生的现金流量。
对于企业日常活动之外的,不经常发生的特殊项,应当在现金流量表中归并到相关类别中,并单独反映。
四、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参考格式
五、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一)工作底稿法,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方法。
(二)T形账户法,是以T形账户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方法。
六、现金流量表中各主要项目的填列方法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在我国,根据现金流量表准则的规定,在现金流量表的正表中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各项目,其填列的基本要求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4、“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5、“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2、“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
3、“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四)补充资料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实际上即是采用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该方法权责发生制的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通过对有关项目的调整以收付实现制计算得出其结果。调整的方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以净利润为起算点,加上本期不属于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支出或费用,减去本期不属于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收益,加上本期经营活动费用中未支付现金的费用,减去本期经营收入中未收到现金而实现的收入,加上未计入本期经营收入而实际收到的现金,减去未计入经营费用而本期实际支付的现金后的调整计算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是指企业本期现金的期末减去期初的差额,加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去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计算而得。补充资料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应与现金流量表正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金额相等。
七、现金流量表编制实例

 

第五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补充,主要对会计报表不能包括的内容,或者披露不详尽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它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全面、准确地理解会计报表的各项内容,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
二、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有事项的说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当期确认各项收入金额的说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章 会计控制
第一节 内部会计控制
一、内部控制概述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各种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指内部控制对象应达到或欲达到的效果。
1、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性
2、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3、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4、保证经营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5、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6、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内部控制的分类
1、根据控制目标的不同,可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
(1)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由组织计划以及与保护资产和保证财务资料可靠性有关的程序和记录构成。
(2)内部管理控制。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计划以及与管理部门授权办理经济业务的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及其记录。
2、根据控制内容的不同,可划分为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
(1)一般控制。一般控制是指对企业经营活动赖以进行的内部环境所实施的总体控制,因而亦称为基础控制或环境控制
(2)应用控制。应用控制是指直接作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具体控制,因此亦称业务控制。
3、根据控制地位的不同,可划分为主导性控制和补偿性控
(1)主导性控制。主导性控制是指为实现某项控制目标而首先实施的控制。
(2)补偿性控制。补偿性控制就是指能够全部或部分弥补主导性控制缺陷的控制。
4、根据控制功能的不同,可划分为预防式控制和侦察式控制
(1)预防式控制。预防式控制是指为防止错误和非法行为的发生,或尽量减少其发生机会所进行的一种控制。
(2)侦察式控制。侦察式控制是指为及时查明已发生的错误和非法行为或增强发现错弊机会的能力所进行的各项控制。
5、根据控制时序的不同,可划分为原因控制、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
(1)原因控制。原因控制也称事先控制,是指企业单位为防止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质和量上发生偏差,而在行为发生之前所实施的内部控制。
(2)过程控制。过程控制也称事中控制,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针对正在发生的行为所进行的控制。
(3)结果控制。结果控制也称事后控制,是指企业单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结果而采取的各项控制措施。
(四)内部控制的局限性
1、受管理人员的主观影响大
2、容易被人为操纵
3、对执行人员的素质要求高
4、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
5、缺乏灵活性
二、内部会计控制
(一)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1、货币资金控制
(1)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目标。
(2)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要点。
2、实物资产控制
(1)实物资产的内部控制目标
(2)实物资产的内部控制要点
3、对外投资控制
(1)投资的内部控制目标
(2)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要点
4、工程项目控制
(1)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目标
(2)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要点
5、采购和付款控制
(1)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目标
(2)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要点
6、筹资控制
(1)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目标
(2)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要点
7、销售与收款控制
(1)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目标
(2)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要点
8、成本费用控制
(1)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目标
(2)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要点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2、授权批准控制
3、会计系统控制
4、预算控制
5、财产保全控制
6、风险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
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防范卷款外逃等金融犯罪的发生,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2001年6月23日,财政部以财会第[2001]41号文件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见附录),该规定具有以下特点:
1、以单位(企业)自身为出发点。
2、目标定位明确具体。
3、内容限于特定的经济业务。
4、突出强调了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
第二节 预算控制
一、预算概述
(一)预算的概念
预算是指用货币形式表示的企业在未来一定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性计划。它是体现企业经营目标、调整企业经营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工具。
预算是以数字形式来表示,即用财务数字表明的企业未来经营活动的成本、费用、总收入和净收益等。通常具有以下特性:
1、计划性。
2、预测性。
3、控制性。
(二)预算的作用
1、有利于明确经营目标计划
2、有利于各部门间的工作协调
3、有利于控制经营活动
4、有利于经营活动的评价
5、有利于激励、教育与勾通
(三)预算编制的原则
1、政策性原则
2、统一性原则
3、目的性原则
4、伸缩性原则
5、协调性原则
6、民主性原则
(四)预算编制的方法
1、自上而下法
2、自下而上法
3、上下结合法
二、全面预算体系及其编制过程
(一)全面预算体系
1、预算的内容
全面预算是以货币形式表述的公司详细的财务“蓝图”,计划公司在未来的一年要实现的目标。企业预算的内容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采购预算、直接人工成本预算、间接费用预算、销售成本预算、营业费用(或称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财务费用预算、预计收益表、资本支出预算、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等。
2、预算编制顺序
不同企业的预算内容、预算程序都有所不同。作什么预算、什么预算可以分离、先作什么预算、什么预算应当详细,这些都是预算体系应研究的内容。
(二)预算的编制过程
1、销售预算
销售预算是安排预算期销售规模的计划。广义的销售预算,包括销售额预算、销售成本预算、销售费用预算,其中销售额预算是中心;狭义的销售预算是指销售量和销售额预算。
销售预算是实现目标利润的基本保证。
销售预算数的测算可利用“本—量—利”分析公式进行。
2、生产预算
生产预算必须根据销售预算来编制。
预计生产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计生产量=(预计销售量+预计期末存货量)-预计期初存货量
3、直接材料预算
直接材料预算,受生产预算的制约。
预计材料购进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计材料购进量=(预计生产量材料单耗+预计期末材料存货量)-预计期初材料存货量
4、直接人工预算
直接人工预算,是关于直接人工成本的预算,它也是根据生产预算编制的。
5、制造费用预算
制造费用预算,又称工厂间接费预算。它是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一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预算的编制可以按全部成本法编制,也可按变动成本法编制,还可以按作业成本法编制。
6、销售成本预算
销售成本预算是与销售额预算、生产预算和产品库存预算联系起来编制的预算,它属于广义销售预算的一种。它主要是由直接负责预算的部门编制的。
7、销售和管理费用预算
销售费用预算,也称营业费用预算,是指为销售费用而编制的预算。销售费用预算一般由销售部门编制。
管理费用预算,也称一般管理费用预算,它是针对企业各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而编制的预算。其编制方法与销售费用预算的编制方法相同。
8、资本支出预算
资本支出预算属于长期预算,此预算计划所需资产的采购。
9、现金预算
现金预算是财务预算的中心,这里的现金不仅包括库存现金,而且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它是广义的现金收支预算。
二、预算控制的几种形式
(一)固定预算
预算按其是否可按业务量调整,分为静态预算和弹性预算两类。静态预算(Static Budget),又称固定预算(Fixed Budget),是指根据预算期内正常的可能实现的某一业务活动水平而编制的预算。
固定预算的基本特征是:不考虑预算期内业务活动水平可能发生的变动,而只按照预算期内计划预定的某一共同的活动水平为基础确定相应的数据;将实际结果与按预算期内计划预定的某一共同的活动水平所确定的预算数进行比较分析,并据以进行业绩评价、考核。
(二)弹性预算
弹性预算(Flexible Budget)是指根据可预见的不同业务活动水平,分别规定相应目标和任务的预算。其基本特征是:它按预算内某一相关范围内的可预见的多种业务活动水平确定不同的预算额,也可按实际业务活动水平凋整其预算额;待实际业务量发生后,将实际指标与实际业务量相应的预算额进行对比,使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与考核建立在更加客观而可比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预算控制作用。
1、全面弹性预算
全面弹性预算(Master Flexible Budget),以预算期内预期的各种可能实现的销售净收入作为计量基础,按成本性态,扣减相应的成本,据此分别确定不同销售净收入水平下可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
2、成本弹性预算
3、全面弹性预算与成本弹性预算之间的关系
全面弹性预算与成本弹性预算之间呈总预算与明细预算的关系;其中前者为总预算,后者为明细预算。
(三)滚动预算
滚动预算(Rolling Budget)又称“永续预算”(Perpetual Budget)或“连续预算”(Continuous Budget),是一种经常稳定保持一定期限(如1年)的预算。其基本特点是:凡预算执行过1个月后,即根据前1个月的经营成果结合执行中发生的变化等新信息,对剩余11个月加以修订,并自动后续1个月,重新编制新1年的预算,从而使总预算经常保持12个月的预算期。
(四)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Zero-base Budget)不以现有费用水平为基础,而是一切以零为起点,对每个项目费用开支的大小及必要性进行认真反复分析、权衡,并进行评定分析,据以判定其开支的合理性和优先顺序,并根据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与一定期间内资金供应的实际可能,在预算中对各个项目进行择优安排,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费用开支。
零基预算具有以下优点:合理、有效地进行资源分析;有助于企业内部的沟通、协调,激励各基层单位参与预算编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标明确,可区别方案的轻重缓急;有助于提高管理人员的投入产出意识;特别有助于产生较难辨认的服务性部门克服资金浪费的缺点。
零基预算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业绩差的经理人员可能会对零基预算产生一种抗拒的心理;工作量较大,费用较为昂贵;评级和资源分析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主观性,易于引起部门间的矛盾;易于引起人们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企业的长期利益。
三、预算控制的一般程序
掌握企业过去财政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了解未来年度的发展战略规划,据此作为企业制定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企业内外环境条件,制定企业总预算:收入总预期算、支出总预算、现金流量总预算、资金总预算、主要产品产量总预算销量总预算,并粗线条编制企业预算资产负债表。将企业总预算中确定的任务层层分解,由各部门参照制定本部门的预算,上报企业最高层管理部门。企业最高层根据各部门的预算,进行综合平衡,甚至调整总预算。最后,将最终预算方案下发各部门。组织贯彻落实预算确定的各项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予以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企业预算的编制可上、下反复讨论、修改,直至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