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关于公布2008年我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6访问次数:198

各学院(部)及有关处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8〕46号)精神,在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批准我校“经济学”等2个专业点为第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贸易教学团队”等2个团队为第一批省级教学团队;“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1个实践教学基地为第一批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开放的研究与实践”等20个项目为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严音莉等2名教师获得首届“省级教坛新秀奖”;“证券投资学实验教学改革与探索”等11项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见附件1-6)。为切实做好我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成果应用推广。质量工程各项目负责人要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于2009年2月23日之前,将《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一式四份送教务处办公室。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省级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周期为五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08年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09年1月开始计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执行。

二、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省财政设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资助项目建设和奖励获奖成果。特色专业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资助建设经费分五年拨付;其它项目资助建设经费或奖励经费2009年一次性拨付。上述资助建设经费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安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21号)规定使用,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

省级教坛新秀奖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奖金由学校转发给获奖者个人。

三、有关要求。实施质量工程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各项目负责人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项目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方案,学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安徽财经大学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