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高〔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部、财政部。
发布者:安财信科发布时间:2008-09-26访问次数:511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高〔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部、财政部。
版权所有: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Copyright@2018-2020 Accounting.Aufe.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2号办公楼6楼 皖ICP备050122397号
版权所有: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Copyright@2018-2020 Accounting.Aufe.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2号办公楼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