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设立于1959年建校之初,2002年被确定为安徽省教改示范专业,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特色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具备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基本理论,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方法,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从事会计与管理工作,“厚基础、宽口径”的应用性、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特色与要求

会计学专业培养强调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及综合素质,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学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

2.具有敬业爱岗、诚信守法品质;具备人际沟通、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会计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并有一定的笔译和听、说、读、写的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通过相关大学生计算机知识考试。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独立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科学写作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管理会计、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会计综合实验、国际比较会计、行业会计专题等。


四、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并实行3-6年弹性学制。

凡依照培养方案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选读双专业、双学位。为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申请选择一个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学习,在培养上将对第二学位的学习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建议本专业辅修第二学位主要方向有是:投资学专业、金融学专业、保险学专业。